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 鑒定背景
液化氣鋼瓶具有使用靈活、應用面廣、重復灌裝使用的特點,很難做到每次灌裝出廠的鋼瓶都能確保在檢定期限內。加之使用分散,無法照搬管道燃氣企業組織大規模安全檢查的模式。因此,液化石油氣鋼瓶的運行狀況良莠不齊,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
在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鑒定案件中,中科檢測可開展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鑒定服務。
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 事故原因
1、超量灌裝。液化石油氣具有熱脹冷縮的性質,鋼瓶內的壓力就超過爆破壓力,引起鋼瓶爆破,造成惡性事故。
2、鋼瓶超期未檢。由于鋼瓶超期服役,導致鋼瓶的角閥、瓶體等部位故障率和安全護具失效率顯著增加,甚至不合格、報廢鋼瓶仍在繼續流通使用,如同流動炸彈。
3、鋼瓶受嚴重腐蝕或外力作用,瓶體受損,形成事故隱患。
4、從業人員違章操作。部分從業人員缺乏崗位培訓或燃氣常識,在對用戶服務中違章操作或錯誤指導用戶操作,造成燃氣泄漏。
5、用戶的錯誤操作行為。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放倒、加熱液化石油氣鋼瓶、亂倒殘液等。
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 鑒定標準
GB8335-2011 氣瓶專用螺紋
GB/T 33145-2023 大容積鋼質無縫氣瓶
GB/T 24159-2022 焊接絕熱氣瓶
GB/T 5100-2020 鋼質焊接氣瓶
GB/T 16804-2011 氣瓶警示標簽
GB/T 11640-2021 鋁合金無縫氣瓶
GB/T 13447-2008 無縫氣瓶用鋼坯
GB/T 18248-2021 氣瓶用無縫鋼管
GB/T 33215-2016 氣瓶安全泄壓裝置
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 鑒定案例
劉某在自家廚房使用液化石油氣做早餐時,因液化氣鋼瓶閥門大量煤氣泄露致使液化氣爆燃而被燒傷,后送往醫院治療后無效死亡。劉某家屬吳某等與某容器公司(涉案液化石油氣瓶制造公司)、某液化氣站因產品質量責任糾紛訴至法院。
訴訟中,吳某等申請對涉案液化氣鋼瓶瓶閥螺紋是否存在制造缺陷以及在事故后是否存在人為毀損進行鑒定。
受法院委托,本司受理對涉案液化氣鋼瓶爆炸原因進行鑒定分析。
鑒定分析結果:
涉案螺紋在表面存在損傷痕跡的情況下,低于PZ27.8螺紋環規上基面,不符合GB8335-2011《氣瓶專用螺紋》第4.2條“環規旋合在外螺紋上時,外螺紋小端平面應在環規小端臺階高度范圍內”的標準要求。根據涉案液化氣鋼瓶瓶閥錐螺紋表面存在的損傷痕跡,無法判定是否是人為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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